“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2021年12月29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厚爱。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职责,取得了明显成绩。下面,根据发布会议程安排,我通报一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和“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
一、牵头做好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牵头作用,牢牢守住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安全底线。一是协调抓“总”,建立联动指挥机制、督导检查机制、约谈整顿机制,推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个人防护“四方责任”落实。二是保障抓“仓”,夯实首道防线。2020年12月1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在全省率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市区两个专仓按照 “全批次检测、全覆盖消杀、全过程追溯”的“三全”原则,累计消杀出仓货物 13.9万吨。同时,做好非冷链货物消毒检测,截至到12月27日10时,7719单进口业务全部通过“山东冷链”系统报备。三是追溯抓“链”,实现全程可控。用大数据手段,实行进口食品(货物)全程追溯,确保每批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目前,济南在线进口冷链企业597家、非冷链企业1057家全部注册使用“山东冷链”追溯系统,基本实现了全流程追溯。四是执法求“严”。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20331家次,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145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起。
二、全面加强药店防疫和疫苗监管工作
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现场检查、督导检查、集体约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全市检查药店3500余家次、约谈并限期整改20家、停业整顿60家。一是严格执行可疑症状患者“早报告”和4类药品购药人信息报告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发了“销售4类药品登记数据采集系统”,开展销售4类药品线上和线下销售登记,实现在线动态监控。二是落实药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今年以来,共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了28轮36万余人次进行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对涉及我市的疫苗储存配送企业在库疫苗延伸检查4次,组织对全市414家接种门诊进行了3轮次以上的全覆盖监督检查,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三、切实强化“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着眼维护群众消费市场秩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坚持“应入尽入”,确保线上溯源。凡首站进入济南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于到达目的地 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进行报备,纳入集中监管专仓后,经核酸检测、全面消毒合格后,持《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方可出仓。坚持“应检尽检”,排查风险隐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专仓等六类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工作,努力实现“不漏一人、不漏一次”。坚持应查尽查,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教育、监督、执法三管齐下,深入开展“迎冬奥、保双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整顿一批、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是强化药店防疫和疫苗监管。在强化药店防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提醒广大市民进入药店购药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购买“4类药品”要主动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外卖小哥、农贸市场和药店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定期核酸采样检测,为个人、家庭成员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负起应有责任。
三是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在流通环节,严查风险隐患,以旅游景区、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农村地区为重点部位,以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肉蛋奶、糕点、肉制品、饮料、酒类等消费集中的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和抽检监测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打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群众投诉、抽检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顶格处罚,强化公开曝光,切实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餐饮环节:一方面,强化餐饮安全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年夜饭供餐单位、城市综合体、特色小吃为重点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落实措施,强化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倡导餐饮安全消费。引导公众树立理性、文明、安全的科学消费理念,遵循市场规律,关注食品安全,倡导健康饮食。从现在起至2022年1月,开展“食安护佳节”食品专项抽检工作。抽检食用植物油、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熟肉制品等20大类食品,共计800余批次,检测结果将及时公示。在生产环节:以群众节日需求量较大的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米面、粮油为重点品种,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查找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生产行为,督促其切实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新闻发布会问题及回复
元旦、春节临近,广大市民十分关心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请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具体介绍一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建忠回答)
答:谢谢您的提问。
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把入口。凡进入济南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通过“山东冷链”管理系统提前24小时进行报备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消毒检测。二是全面消杀。经过全面消杀、检测合格,并在“山东冷链”录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山东省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方可入市。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进入济南域内生产、销售、使用。三是全程追溯。市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分区存放。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形成从专仓到市场的全流程追溯。四是网上巡查。通过“山东冷链”系统网上巡查中发现上传“冷链三证”信息不规范、人员核酸检测信息不实等问题,立即向企业发送《济南市“山东冷链系统”问题整改交办单》,督导企业限期整改。用大数据手段,实行进口食品全程追溯,确保每批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五是严查重处。对进口冷链食品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使用“山东冷链”(或断链现象)、不分区存储、不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严查重处,及时曝光,确保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一定要查验追溯二维码,“三证”齐全方可购买食用。加工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和接触进口非冷链货物一定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货物后要做好手部消毒。